摘要: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本次重点曝光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的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本次重点曝光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的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风险运输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简称“五大曝光”)。
五大曝光
风险运输企业曝光
车辆所有人 | 项目 | 逾期未检验/报废车辆 |
莲花县朝阳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机动车逾期 | 13 |
萍乡市环宇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机动车逾期 | 11 |
事故多发隐患路段曝光
突出违法车辆
单位名称 | 车辆 | 违法次数 |
萍乡市环宇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赣J62586 | 2 |
终生禁驾名单
2月1日-28日无终生禁驾人员
典型事故案例
简要案情
2022年2月11日中午,安源大队高坑中队在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六六一厂路段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当天13时11分许,李某军驾驶机动车牌为赣J3***9的小型面包车,从高坑铁桥沿萍高线往萍乡方向行驶。途经检查地点时,执勤民警对李某军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为7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在对其身份信息进一步核实时,发现李某军此前分别于2015年1月16日和2020年4月15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此次被查属于第三次酒后驾车,且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李某君将面临罚款2000元、无证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合并罚款3000元;二次酒驾且无证驾驶合并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作为驾驶人,应当主动拒绝酒后驾驶,劝阻身边朋友酒后驾驶,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莫要贪图便利、心存侥幸,最终追悔莫及!
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明显上升、重点人群点对点到达率明显上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时,萍乡交警也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跟进公布最新进展,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来源:萍乡交警